Industry News | 广告新闻

观众认为影响电影质量从《非诚勿扰》看植入式广告的前景


冯小刚回归贺岁喜剧的作品《非诚勿扰》上映以来,票房高奏凯歌,迅速突破两亿元,但同时,该片也因存在大量的植入式广告而被观众批评,观众认为这些广告严重影响了电影的质量。

所谓植入式广告,其实就是通常所说的软广告。这类广告隐藏在电影的叙事之中,多数情况下以电影道具的形式出现。比如早先007系列电影之中的宝马车,《变形金刚》中的雪弗兰汽车等,国产片较早出现植入式广告的当属冯小刚作品,比如《一声叹息》、《手机》、《天下无贼》,就出现了银行信用卡、某品牌的润滑油、甚至正在销售的楼盘等。应该说,大多数情况下,这些广告并不影响观众对电影故事的理解。而对于商家和电影制片方而言,植入式广告也越来越成为双方看好的一种合作形式。

一方面,随着近年来中国电影质量的提高,票房节节攀升,国产电影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得到了大幅提高,商家越来越看重电影这个平台。同时,相对于电影开始之前大量的贴片广告,植入式广告显然要更巧妙一些。植入式广告将商品糅进故事之中,在创意上先胜了一筹,同时又是潜移默化地影响观众,让观众在不知不觉中认同电影的宣传,这显然要比抢占观众时间、硬性灌输的广告要强得多,更能得到观众的理解,商家也更愿意选择这种方式来做广告。

另一方面,作为一种融资方式,植入式广告因弥补了影片拍摄经费的不足,大大降低了高成本影片的投资风险而为制片方所采纳。广告作为影视产业中帮助投资方回笼资金降低风险的有效手段,在国际影视界已经是一种普遍做法。据了解,电影《非诚勿扰》已经靠植入广告收回了一半投资。

笔者认为,植入式广告的出现和发展,从另一个侧面也说明了我国电影产业的运作越来越成熟。投拍高成本大制作的影片,资金问题曾困扰着电影人,而植入式广告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这一压力。这一点,相信观众是能够理解和接受的。观众所反感的是那些生硬突兀的植入式广告。

植入式广告做得好与不好,则是考验制片方能力的重要因素。将广告巧妙地糅合进情节之中而不影响情节的发展,这才是好的广告,相反,让观众觉得生硬和突兀,游离于情节之外的,就是败笔。《非诚勿扰》中,二者并存,航空公司和汽车的广告都让观众觉得自然和顺畅,某信用卡和房地产的广告则简单生硬。冯小刚自己也坦言对于本片中较为生硬的植入式广告心存遗憾,下一次运作时会特别注意加以改进。

植入式广告并没有错。电影制作方也好,广告商也好,努力的方向应该是如何使植入式广告更好地和电影故事融合在一起,让观众欣赏到纯粹好看的电影,当然,对于其中比较自然顺畅的植入式广告,观众也就爱屋及乌了。

如何看待电影中的植入式广告?专家称“润物无声”看本事

即将上映的冯小刚新片《非诚勿扰》,最近曝光了片中为植入式广告设计的幽默对白。而近期上映的几部影片,如《桃花运》《证人》《爱呼2》以及《女人不坏》,广告身影更是无处不在……一部影片,究竟植入多少广告才算合理?观众能否接受这种电影融资方式?记者采访了部分片商、导演、专家乃至影迷来寻求答案。

“不等于打断”植入式广告热的冷思考

据央视-索福瑞媒介研究的报告,仅2006年,全国综艺娱乐节目中植入式广告的产值已近10亿元。如果加上网络游戏、电视剧、电影等载体中的植入式广告,这个数字将更大、更惊人。

电视剧植入式广告 新时代的营销专家

电视剧植入式广告,早已不是什么新名词,它以“润物细无声”的魔力悄然地渗入人心,却让人浑然不觉,而深谙其道的操作者更是利用它赚得钵满盆满不亦乐乎。

2009-01-04 13:15:52

未经工商部门批准 车身喷看房广告被罚2万

未经工商部门批准,福州市平潭县一家房地产公司擅自发布机动车车身广告,被平潭县工商局处以罚款2万元,并责令其限期登记。据悉,这是7月1日《关于福州市机动车车身广告设置和发布管理的意见》(下简称《意见》)正式实施以来福州市查处的第一起违法发布车身广告案件。 不少私家车主接到登记通知 据了解,平潭这家房地产有限公司未经工商登记,擅自在两辆自有看房直通车车身上喷涂广告。平潭县工商局对其进行了拍照取证,并依据《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开出“罚单”,对其处以罚款2万元。 今年7月1日,由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福州市公安局共同颁布的《关于福州市机动车车身广告设置和发布管理的意见》正式实施。该意见详细规定,悬挂本市号牌的机动车必须依法经由指定的工商机关登记才可发布车身广告,且内容、形式、规格等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否则最高罚3万元。 近日,已有不少私家车车主接到4S店的电话,要求前往进行登记。记者了解到,这主要是因为许多私家车的牌照外都加装了金属外框,上面显示的是车商名称和联系电话等等,按照规定,这也是需要先登记后才可发布的广告。如果未登记,那么车辆经销商就要挨罚。 据统计,截至目前,福州市工商系统共登记机动车车身广告3036辆。其中,私家车登记1968辆。 小车车门禁发广告 广告公司没了生意 《意见》实施一个多月来,在广告界也引发不小反响。一开始,不少广告业内人士对这一政策十分欢迎,因为登记无需费用,又将车身广告发布规范化了,有利于促进私家车车身广告行业的发展。但渐渐地,广告公司业者却纷纷表示,业务发展几乎陷入困境。由于《意见》中规定,车门、车窗、前后挡风玻璃等处均不允许粘贴广告,那么对于私家车而言,只剩引擎盖、后备盖处可以发布广告,而不少有意发布广告的企业认为这些位置不够醒目,难以取得好的宣传效果。福州某广告公司陈经理告诉记者,从7月至今,他们没有接到一单私家车广告发布业务。 福州市工商局有关人士表示,《意见》规定车门不允许粘贴广告,是根据2005年交警总队******的一个政策作出的规定。这位人士表示,“企业、车主对此确实反应比较强烈,但在这项政策没有正式更改之前,只能严格执行。” 据了解,由于2005年时私家车比较少,政策主要是针对公交车和货车。而小车和货车、公交车的车身比例完全不一样,小车的两个车门就占据了整个车身的位置,所以这一位置规定在私家车相当普及的现在显得有些尴尬。一些企业和广告业者已就此向交警部门反映情况,交警部门尚未作出表态。
详细>>

户外广告与城市相生共荣30年系列活动

据悉,由《亚洲户外》发起并与中国广告协会户外广告委员会合作,得到中国市长协会和中国经济调查中心支持,近30家全国主流媒体协助的“30×30找回都市——户外广告与城市相生共荣30年系列活动”日前已经全面展开。  本次活动选择国内30个有代表性的城市,广泛征集近30年来关于城市景观、特别是户外广告发展的经典影像资料,以城市的变革与户外广告的演进为轴线,再现城市风貌与民众生活的日新月异,从一个全新的角度反映中国改革开放30年来的时代变迁,检索中国城市变革的逻辑与影像,梳理户外广告业30年来的发展轨迹,弘扬“城市让生活更美好、户外广告让城市更美好”的理念。  系列活动包括城市经典影像的公开征集、征集作品的巡展与专题论坛、出版发行中国户外广告30年大型画册这三个阶段,活动已于2008年10月中旬正式启动,将于明年初结束。
详细>>

中国广告创意维权联盟成立 广告行业开始自发保护广告创意

广告行业结盟维护创意版权 10月28日,中国广告创意维权联盟正式成立,作为“2008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主题活动之一,联盟的成立意味着我国的广告行业开始自发地改变广告创意保护缺失的现状。 广告创意维权联盟纲领中提到,联盟的成立将探讨原创广告版权保护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联盟将通过提醒、警告等行业自律行为对违规企业进行处理,减少侵权行为的发生。 七省会城市电视台共建广告经营联盟 10月28日,由南京电视台牵头组织的7家省会城市电视台广告经营负责人在南京齐聚一堂,共话发展,并组建了广告经营联盟。 据介绍,这7家省会城市电视台分别为南京、杭州、成都、广州、武汉、西安和沈阳,其广告创收总量在我国城市电视台中均位居前列。 为进一步探讨省会城市电视台面临的问题,拓展城市电视台的生存与发展空间,7家电视台一致同意组建广告经营联盟,并发表了联盟宣言:决定在广告经营合作中互利互惠、精诚合作,共同抵制虚假信息,联合谈判,互相代理本地广告品牌,对普遍认为信誉差、资信不好的客户进行联合抵制。(南京报业网 雪刚) 小编感悟:不知道是巧合还是约好了的,同一天成立两个广告联盟。虽然一个是电视台针对广告客户,一个是针对保护广告创意的,但其实都是一个目的,就是大家团结起来更好的规范广告市场,减少由于广告问题而带来的纠纷。
详细>>

新媒体有可能逆市上行 网络广告迎来新转折

受到全球经济减速的波及,网络广告的增速有所放缓,但这也给了网络广告重塑格局的机会。有数据表明,网络广告的发展目前已进入到了品牌营销阶段。 受到全球经济减速的波及,网络广告的增速有所放缓,但这也给了网络广告重塑格局的机会。有数据表明,网络广告的发展目前已进入到了品牌营销阶段。 网络广告增长率为29.8% 2008年中国网络广告整体市场规模增长至119亿元人民币(不含搜索引擎关键字广告),较2007年增长54.9%,增长的原因主要在于奥运为互联网企业的广告收入贡献较大,品牌广告主对网络广告的接受程度有所提高,各类视频网站在营销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2009年中国网络广告市场会受到互联网用户增长速度加快、网络广告成本进一步降低等利好因素的促进,不过,受到全球经济减速的波及,2009年的网络广告营收规模会呈现稳定增长的态势,达到154.5亿元,相对于2008年的增长率预计为29.8%。 新媒体有可能逆市上行 对于不被看好的2009年,业内厂商有着相同的看法。游戏内置广告商壁虎科技CEO李柳军表示,经济寒冬可能对传统媒体来说是个打击,但对于新媒体而言则有可能是机遇。在经济大环境不好的情形下,广告主会大幅削减广告投放。“当广告主广告预算被大幅削减时,它首先会砍掉电视、报纸等占大头的传统媒体广告。” 悠视网CEO李竹也认为,从昂贵的电视和平面媒体减下来的部分广告预算会投向有替代性的网络视频。同时,广告主对营销效果的注重,导致广告投放更加倾向于细分群体,受众层次明确的营销价值得以显现。 网络广告正进入品牌营销 一直以来,网络广告一直为广告主所诟病的就是其展现效果的单一。传统的网络广告以广告联盟为代表的文字链接、图片链接等长尾型效果广告为主,受众不清,主要目的是刺激消费而对品牌的提升无太大帮助。 而随着网络视频这一新媒体的迅速发展,从根本上改变了网络广告市场。广告业内人士表示,附着于视频上的网络广告类似于传统媒体中的电视广告,目的在于树立品牌形象,将会是品牌广告主的主投方向,而提高广告的展现效果,无疑会加大对广告主的吸引力。
详细>>

不可忽视的攻击性广告

提到攻击性广告,很多人并不陌生。最经典的案例,本人认为应该是百事可乐为争夺市场而发动的的那一系列攻击性强并令人拍案称绝的电视广告战役了。 提到攻击性广告,很多人并不陌生。最经典的案例,本人认为应该是百事可乐为争夺市场而发动的的那一系列攻击性强并令人拍案称绝的电视广告战役了。 役前,可口可乐一直是全球软饮料行业中的龙头老大。曾经有很多企业仿制出了类似可口可乐的饮料。但毫无例外,全让正牌的可口可乐击败了。百事可乐公司自1898年开始创办,由于多种原因,只能在市场边缘勉强生存。 斯梯尔担任百事可乐总裁后,首先把自己产品的市场定位于战后年轻的一代。他选用青春活力的青年男女做广告,强势打出“百事可乐:新一代的选择”的口号。这个广告含沙射影地指出可口可乐不过是一个拥有百年历史老古董,根本配不上当前年轻人的活力四射。 不久,百事公司在一些公共场所邀请人们同时饮用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品尝后请他们评价两者的味道。因为很多人喜欢吃甜食的心理,在没有名牌效应的情况下,大多数人都比较喜欢略甜一些的百事可乐的味道。同时,那些参与测试者喜欢百事可乐的神情,也都被拍摄下来,并出现在电视上。这个创意让百事可乐大获成功,如果说百事可乐开头的广告只是含沙射影的攻击可口可乐的话,那么这次,百事可以说是彻底撕下伪装,而和可口打了一场漂亮的白刃战。“试味道”这一招对可口公司高层震动很大,他们经过讨论,认为可口可乐的味道已经不能符合新一代公众的胃口,并决定改变旧配方把可口可乐的甜味提高。 没想到,百事公司又推出了攻击性更强的一则新广告。广告首先推出一个问题:“为什么可口可乐要改变配方?”,接着出现一个小女孩,充满悲伤地说:“他们把味道变了。”接下来,这个小女孩拿着一瓶百事可乐,在饮下一口之后,小女孩恍然大悟地说:“噢,现在我知道了!”。这个堪称经典的百事广告,不仅再一次在目标消费群中塑造了自己的美誉度,并使得一大批原属于可口可乐的品牌消费者,也纷纷倒戈。役后,百事可乐终于达到了与百事可乐分庭抗礼的市场地位,也使得斯梯尔这个货车司机出身的百事公司总裁成为了传奇式的人物。 当前,随着“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政策******,上述百事公司运用的那些攻击性很强的广告手法,已经明令禁止。但攻击性广告绝对不能因此而被商者忽视,毕竟攻击性广告是在付出及低成本条件下,针对竞争对手某些缺陷或不足,进而能够翻本争利的杀伤性最强的有力武器。 攻击性广告最重要一点或者说灵魂就是“卖点塑造”的问题。卖点塑造是任何一个广告的基点,尤其对攻击性广告来说更是如此。攻击性广告卖点主要的寻找途径,就是我们在确定目标竞争者及其产品后,通过研究竞争对手的产品、广告或其他营销手法等方面相对薄弱的环节,然后针对不足迅速确定未来的广告或其他传播行为,达到扩大自己市场的目的 为了让问题具象化,我们以目前广告火爆的某某保健产品来作为研究对象加以分析。该产品实质是复合维生素和矿物质的组合,严格意义上仍应属于维生素类保健品。相对于美国维生素占据保健品销售总额三分之二的情况,由于某些原因,我国维生素的市场销售始终是不温不火。乃至在这个“重量级”产品投放市场以后,我国的保健品市场似乎也没有掀起多大涟漪。
详细>>

地产广告大盘点:现实派+震撼派,谁能吸引你眼球?

促销卖楼便是当下房市广告的重中之重,而现在地产广告界的唯一诉求点就是“价格”。但是如何能把这样一句大白话说得更好听、更漂亮,这便是当下最热闹的价格广告大战。 《羊城晚报》就表示,地产广告想要避免同质化,在同一批广告中脱颖而出,而达到吸引买家的效果,的确需要多广告人费尽心思,各显神通。 于是人们终于可以看到,原来价格文章也可以这样地丰富,这样地五花八门。真可谓是一场登峰造极的“价格”大战。 “抢”眼球:要求发布在最醒目的地方 现象一:低首付,将首付数字放在最显眼的位置,甚至广告上只有一个数字,这成为当下房市广告的最流行。 现象二:将首付、月供数字以及可购买的户型大小一目了然放在广告的最显眼处,提醒买家“租房不如买房”,尽快入市。 专业人语:这种广告的好处是直白。诉求点直接。在当下的价格文章中占到主流的地位。只是值得注意的是:假如用得过滥,又不是足够有着数的话,买家也会很快对这种广告失去冲动和兴趣。 现实派:做特价表、只关注目标客户 现象一:将一溜的价格表、促销表做成广告,各项要素清晰明了。有些楼盘干脆将销控表做成广告,上面划了一条条的“红叉叉”,原价与优惠价形成强烈对比。 现象二:广告只做给目标客户看,针对性很强。比如有广告便写“欢迎公务员团购优惠”,目标客户指向理财预期最为稳定的公务员群体。 专业人语:现实派做法对目标客户有效。假如是关注该楼盘的买家,则会非常仔细研究广告内文和促销表价格,以决定入市与否。而就目前而言,购房人群确实越来越狭窄。合富的研究报告认为,目前入市欲望最强烈的群体为教师、公务员、事业单位等理财预期最为稳定、收入最有保障的群体。正是如此,广告针对这部分人说话也是有的放矢。 震撼派:回到2000年,15年一遇 现象一:“回到2000年价格”——雅居乐凯茵新城就直接打出这样的广告语,以“成本价”提出了一个确实足够震撼的价格话题,“2000年的价格,足够见底了吧!” 现象二:“15年一遇”重大购房优惠、“终极优惠”、“8级风暴”……这些夸张的字眼,时不时出现在我们的视野中,确实足够震撼人心,有价格战一触即发的味道。专业人语:广告便是夸张的代名词,在价格文章做到没办法做的地步时,怎么说话能吓到人就尽管来吧。在震撼派的足够夸张的广告话语中,折射出发展商极为急切的降价心理。而说到底,不管你是“黑猫白猫”,能抓到客户心理的便是“好猫”了。
详细>>

后奥运时代 广告公司的机会在哪里

并不是所有的广告公司都能分享奥运“蛋糕”,后奥运时代,广告公司更为关注“体育营销”、“公益营销”。  58.9%的广告公司认为奥运会使得中国广告总体投入增加,认为减少的广告公司也占到了三成多。可见,并不是所有的广告公司都认可“奥运效应”,广告公司对待奥运的态度可谓泾渭分明。在这场盛宴中,能够搭上“奥运”号的广告公司自然是最大的赢家,但并不是所有的广告公司都能分享到奥运的“蛋糕”,更多的公司在奥运中受到的负面影响较大,双方态度泾渭分明。  广告公司对待奥运态度泾渭分明  一类广告公司极力推崇奥运会对品牌营销传播的价值。此类公司有两种,一是客户中有奥运赞助商的广告公司,二是服务普通客户的广告公司。  服务奥运赞助商的广告公司是本次奥运营销的大赢家。正如广告公司所乐见的,诸多企业为了利用奥运的大好时机宣传自己的产品,不惜成本大做广告。据胜三公司估算,奥运赞助商的广告支出达21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2%。由于赞助商的“烧钱”行为,为之服务的广告公司当然跟着受益。而对于奥运营销倾注的心血也很大,从如何成为奥运会赞助商到成为奥运会赞助商之后的具体战略,不少公司甚至在几年前就开始为客户出谋划策。  与此同时,服务普通客户的广告公司也想淘得一桶奥运金,因此它们极力帮助无力跳过奥运赞助这一高门槛的企业打起奥运“擦边球”,利用一些模棱两可的概念达到提升品牌的效果。虽然奥运隐性广告遭到封杀,但广告公司早有准备,新花样不断上演。  另一类广告公司对奥运的态度相对冷静。大部分此类公司的客户中没有奥运赞助商。或者是因为客户品牌与奥运营销并不匹配,或者是受到自己业务规模、能力的限制,它们并没有盲目地去追求“奥运”效应,态度自然会相对冷静。北京维传縗-普广告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奕认为:“传播的效果所看的是声音减掉噪音后还剩多少。借力奥运的确可以发出更大的声音,但人人都试图发出最大的声音时,也就意味着有更强的噪音,发声的结果也就难以判断。”
详细>>

央视广告代理案引起争议

倍受关注的浙江奥康公司与央视广告代理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日前终于有了结果。浙江省永嘉县法院一审判决央视广告代理公司败诉,责令其赔偿浙江奥康公司违约金314.76万元。此判决结果一出,即引起一片争议。央视有关负责人表示对判决不能理解,因为央视已提供了有效的证明但法院未予采纳;央视代理公司代理律师则认为,此判决有一定的地方保护主义色彩,法院没有客观考虑双方产生争议的实际原因,完全偏向浙江奥康公司一方。 央视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新闻媒体是行使舆论监督的社会公器,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尤其是中央电视台这种国家级的宣传媒体,有着特殊的政治使命和社会责任,时刻关注时事变化并及时进行报导宣传。因此,央视的节目和广告播出出现变化当属正常,任何广告公司所代理的广告都要遵循上述原则。据了解,浙江奥康公司委托代理公司在央视发布广告并于2007年5月30日签署合同,鉴于中央电视台的特殊性,双方无法在签约当时确定2008年度合作项目的具体播出情况及播出条件,即该广告项目是否还继续播出?在哪个频道播出?以及在何时播出?播出费用如何?为此,在合同签署前,代理公司就2008年可能发生的变化和调整向奥康公司做了客观说明,而双方通过充分交流达成共识并在合同第八条就广告具体播出安排明确约定:「如因重大节日、活动及央视频道、节目调整原因,本合同广告发布的播出频道、时间以央视实际播出频道、时间为准。」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具体时间显然只是初步的约定时间,真正的播出时间当以合同第八条的约定为准。央视广告代理公司律师认为,浙江省永嘉县法院认为该条款「只是针对特殊情形处理的约定」,显然是对上述条款的错误理解,也没有顾及新闻媒体的特殊性。事实上,2008年年初,中国南方发生严重的冰雪灾害,加上春节联欢晚会、「两会」召开以及第十三届青年歌手大奖赛等重大事件,央视节目调整频繁,浙江奥康公司的广告发布当属依约履行。 判决下达后,媒体曾在第一时间致电该案主审法官李晓光,请他对该案上述判决发表看法,但他以当事人尚未接到判决书为由拒绝回答。据记者了解,央视广告代理公司已向温州市中级法院上诉,二审开庭日期尚未明确。
详细>>


添加微信 联系我们

BUILDING | 品牌设计

• 现有品牌诊断
• 品牌全方位分析
• 品牌重新定位
• 品牌设计
• 设计印刷执行

KEEPING | 广告执行

• 年度广告服务
• 各类广告制作
• 户外媒介发布
• 品牌宣传广告执行
• 商务活动策划

CONTACT | 联系我们

中国昆山市黑龙江北路169号
  • 凯悦花园30栋220室
  • Room 220, Building 30, Hyatt Garden,
    169 Heilongjiang Road, Kunshan, China
Tel: 0512-57572076 / 57552681

PHP Warning: PHP Startup: in Unknown on line 0 PHP Warning: PHP Startup: in Unknown on line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