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dustry News | 广告新闻

后奥运时代 广告公司的机会在哪里


并不是所有的广告公司都能分享奥运“蛋糕”,后奥运时代,广告公司更为关注“体育营销”、“公益营销”。

 58.9%的广告公司认为奥运会使得中国广告总体投入增加,认为减少的广告公司也占到了三成多。可见,并不是所有的广告公司都认可“奥运效应”,广告公司对待奥运的态度可谓泾渭分明。在这场盛宴中,能够搭上“奥运”号的广告公司自然是最大的赢家,但并不是所有的广告公司都能分享到奥运的“蛋糕”,更多的公司在奥运中受到的负面影响较大,双方态度泾渭分明。

 广告公司对待奥运态度泾渭分明

 一类广告公司极力推崇奥运会对品牌营销传播的价值。此类公司有两种,一是客户中有奥运赞助商的广告公司,二是服务普通客户的广告公司。

 服务奥运赞助商的广告公司是本次奥运营销的大赢家。正如广告公司所乐见的,诸多企业为了利用奥运的大好时机宣传自己的产品,不惜成本大做广告。据胜三公司估算,奥运赞助商的广告支出达21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2%。由于赞助商的“烧钱”行为,为之服务的广告公司当然跟着受益。而对于奥运营销倾注的心血也很大,从如何成为奥运会赞助商到成为奥运会赞助商之后的具体战略,不少公司甚至在几年前就开始为客户出谋划策。

 与此同时,服务普通客户的广告公司也想淘得一桶奥运金,因此它们极力帮助无力跳过奥运赞助这一高门槛的企业打起奥运“擦边球”,利用一些模棱两可的概念达到提升品牌的效果。虽然奥运隐性广告遭到封杀,但广告公司早有准备,新花样不断上演。

 另一类广告公司对奥运的态度相对冷静。大部分此类公司的客户中没有奥运赞助商。或者是因为客户品牌与奥运营销并不匹配,或者是受到自己业务规模、能力的限制,它们并没有盲目地去追求“奥运”效应,态度自然会相对冷静。北京维传縗-普广告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奕认为:“传播的效果所看的是声音减掉噪音后还剩多少。借力奥运的确可以发出更大的声音,但人人都试图发出最大的声音时,也就意味着有更强的噪音,发声的结果也就难以判断。”

2009-02-09 12:51:23

中国广告创意维权联盟成立 广告行业开始自发保护广告创意

广告行业结盟维护创意版权 10月28日,中国广告创意维权联盟正式成立,作为“2008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主题活动之一,联盟的成立意味着我国的广告行业开始自发地改变广告创意保护缺失的现状。 广告创意维权联盟纲领中提到,联盟的成立将探讨原创广告版权保护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联盟将通过提醒、警告等行业自律行为对违规企业进行处理,减少侵权行为的发生。 七省会城市电视台共建广告经营联盟 10月28日,由南京电视台牵头组织的7家省会城市电视台广告经营负责人在南京齐聚一堂,共话发展,并组建了广告经营联盟。 据介绍,这7家省会城市电视台分别为南京、杭州、成都、广州、武汉、西安和沈阳,其广告创收总量在我国城市电视台中均位居前列。 为进一步探讨省会城市电视台面临的问题,拓展城市电视台的生存与发展空间,7家电视台一致同意组建广告经营联盟,并发表了联盟宣言:决定在广告经营合作中互利互惠、精诚合作,共同抵制虚假信息,联合谈判,互相代理本地广告品牌,对普遍认为信誉差、资信不好的客户进行联合抵制。(南京报业网 雪刚) 小编感悟:不知道是巧合还是约好了的,同一天成立两个广告联盟。虽然一个是电视台针对广告客户,一个是针对保护广告创意的,但其实都是一个目的,就是大家团结起来更好的规范广告市场,减少由于广告问题而带来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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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大萧条:改变挑战广告公司的市场能力

“牛”年到。不论是广告公司还是广告主,都希望这个寓意辛勤耕耘喜获丰收的吉祥生肖,能帮他们一扫金融危机的阴霾,在2009年牛起来。 2008年,扑朔迷离的传播环境、市场环境让广告公司在疲于应对的同时也愈加迷茫:曾经-奉为经典的品牌管理模型失灵了,原有的模块化品牌管理方案不得不被推翻,广告主对广告公司在特定时期灵活、快速地应对危机事件、行业变化的专业能力有了更高要求。整合传播营销方案是要更多地迎合消费者心理,还是以固守品牌文化为传播基点?广告公司在企业需求、舆论导向和消费心理的平衡中踯躅前行。 中国广告业生态调查报告进入第七个年头,作为广告业的主干,我们一直更为关注广告公司的生存状况和发展走向,尽管往年的报告也显示出广告公司和广告主、媒体三者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矛盾关系,但是,在2008年的报告中,我们非常清晰地捕捉到这样一个信息:广告公司提供的服务与广告主的需求之间存在一条明显的鸿沟,广告公司不仅在实践上跟不上广告主的市场节拍,更在服务理念上与广告主存在着很大的认识偏差。 广告主的生存之本在市场,广告公司的生存之源在广告主,这本是广告业生态环境中最为清晰的一条生态链。 然而,这条生态链却发生了扭曲。 以往,广告公司在究竟是广告主还是媒体主导广告行业的问题上存在着较大的认识分歧,面对媒体资源稀缺的传播环境,广告公司和广告主把广告活动的重心偏向了具有垄断性资源的强势媒体。 然而,这一切在2008年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一往情深的广告公司突然发现自己被“闪”到了一边,越来越多的媒体不再需要“代理”,直接与广告主联姻。广告公司传统的主流服务模式受到广告主的严重质疑。这样的鸿沟和偏差,如果再不引起广告公司的注意,任其扩大,足以致命。 既然传统的经验已不再有效,改变就是最好的选择。面对瞬息即变的市场环境、面对庞杂混乱的传播环境,企业家更希望广告公司能加强市场研究和数据分析能力,更希望广告公司能运用新媒体技术拓宽整合营销传播能力,从代理服务型向管理顾问型转变。 我们不能不承认,经过多年的市场拼杀,土生土长起来的中国企业家们,对市场反应更为敏锐,对品牌管理更为熟悉,填补这条鸿沟的最好办法,就是广告公司的綷-营者们伏下身子,踏踏实实地向企业家学习,尽快弥补广告公司那块足以致命的“短板”。 2008年,“金融危机”肆虐全球,中国经济遭遇“冬天”。但是,从整体来看,中国广告业还是处在上升势头。调查显示,上半年,广告营业额比去年同期有大幅增长,从0.44亿增长到了0.94亿人民币。奥运经济大大推动了中国广告行业,61.3%的受访者感受到了增长,经历了增长的广告公司平均增长率为14.2%。北京、上海和广州的增幅高出平均值近一倍。 只有在退潮时才能看到究竟是谁在裸泳。面对资本的“断供”,现在的新媒体不得不挤掉泡沫,通过相互并购寻求出路。不过,新媒体能否真正活下来恐怕还需经受得住广告传播规律的检验。 信心对于广告这个智力型行业而言,比资金和资源更重要。调查显示,金融危机已经严重地挫伤了广告公司对2009年的预期信心,这让我们忧心忡忡。传统业务的减少,并不意味着市场和客户没有新的广告需求。面对危机,消极主义者眼里是冬天的萧瑟与凄凉;乐观主义者眼里是冰雪覆盖下孕育的勃勃生机。 金融危机不可能片刻即逝,这是经济规律决定的。然而,站在总揽全局的高度,审时度势,我们要说,消极悲观的负面情绪是不符合行业发展现状的,只会把整个行业和广告公司引入歧途。因此,我们更希望,广告公司能从这个报告里,感受到更多的信心、勇气和鼓舞,正如温家宝总理所说,“危机就包含机遇的意思。应对得力,挑战可以转变为机遇。” 2009年的新春佳节来得早。在这个早春的日子里,我们建议,广告公司尤其应该积极地从改变自身开始,变被动为主动,化不利为有利,与广告主齐心协力,共同寻找更加实效、经济的抵御寒流之策。在我们看来,广告公司理应成为欣欣向荣的报春花,尽早唤醒更多的企业、更多的行业看到正在解冻的冰川、正在开封的大地,提早为新一轮的春播做好充分准备。 我们祝福,2009年,能有更多的广告公司逆风飞扬,牛气冲天,越飞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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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工商部门批准 车身喷看房广告被罚2万

未经工商部门批准,福州市平潭县一家房地产公司擅自发布机动车车身广告,被平潭县工商局处以罚款2万元,并责令其限期登记。据悉,这是7月1日《关于福州市机动车车身广告设置和发布管理的意见》(下简称《意见》)正式实施以来福州市查处的第一起违法发布车身广告案件。 不少私家车主接到登记通知 据了解,平潭这家房地产有限公司未经工商登记,擅自在两辆自有看房直通车车身上喷涂广告。平潭县工商局对其进行了拍照取证,并依据《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开出“罚单”,对其处以罚款2万元。 今年7月1日,由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福州市公安局共同颁布的《关于福州市机动车车身广告设置和发布管理的意见》正式实施。该意见详细规定,悬挂本市号牌的机动车必须依法经由指定的工商机关登记才可发布车身广告,且内容、形式、规格等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否则最高罚3万元。 近日,已有不少私家车车主接到4S店的电话,要求前往进行登记。记者了解到,这主要是因为许多私家车的牌照外都加装了金属外框,上面显示的是车商名称和联系电话等等,按照规定,这也是需要先登记后才可发布的广告。如果未登记,那么车辆经销商就要挨罚。 据统计,截至目前,福州市工商系统共登记机动车车身广告3036辆。其中,私家车登记1968辆。 小车车门禁发广告 广告公司没了生意 《意见》实施一个多月来,在广告界也引发不小反响。一开始,不少广告业内人士对这一政策十分欢迎,因为登记无需费用,又将车身广告发布规范化了,有利于促进私家车车身广告行业的发展。但渐渐地,广告公司业者却纷纷表示,业务发展几乎陷入困境。由于《意见》中规定,车门、车窗、前后挡风玻璃等处均不允许粘贴广告,那么对于私家车而言,只剩引擎盖、后备盖处可以发布广告,而不少有意发布广告的企业认为这些位置不够醒目,难以取得好的宣传效果。福州某广告公司陈经理告诉记者,从7月至今,他们没有接到一单私家车广告发布业务。 福州市工商局有关人士表示,《意见》规定车门不允许粘贴广告,是根据2005年交警总队******的一个政策作出的规定。这位人士表示,“企业、车主对此确实反应比较强烈,但在这项政策没有正式更改之前,只能严格执行。” 据了解,由于2005年时私家车比较少,政策主要是针对公交车和货车。而小车和货车、公交车的车身比例完全不一样,小车的两个车门就占据了整个车身的位置,所以这一位置规定在私家车相当普及的现在显得有些尴尬。一些企业和广告业者已就此向交警部门反映情况,交警部门尚未作出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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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G时代:手机和网络难以兼得的尴尬

中、美、欧三大阵营各自控制一套3G国际标准的核心专利,不管谁来生产多模手机都将承担高昂的专利成本,产品上市后的高售价自然压缩其生存空间。 如果你看好一款3G手机却不能得到手机卡的网络支持,你会怎么办?如果你想换一个3G运营商,但同时必须连手机一起换掉,你将如何选择?随着3G时代临近,许多用户在选购3G手机时发现,这样的尴尬正悄悄向我们走来。 在2G时代,中国市场基本上是GSM标准一统天下,所以对于用户来说基本上不用考虑手机制式的问题。然而,那种随便买一个手机插上卡就可以打电话的时代即将被3G技术终结。手机用户将面临鱼和熊掌的选择考验。 3G时代用户面临选手机难题 在北京一家外企上班的马鸿宾最近花2500元淘到一部已经在欧洲上市的诺基亚3G手机E65,但买回来一看其只支持WCDMA制式,而他现在是中国移动的用户,将来只能使用TD-SCDMA制式。对于他来说,要么换卡转网,要么再换手机成了享受3G服务前必须解决的一道难题。 马鸿宾的尴尬并不是特例。随着三种制式的3G网络在中国全面铺开,越来越多的用户将感受到手机与网络难以兼得的烦恼。 3G牌照正式发放确定了未来中国3G市场的三元化格局,即中国移动采用中国提出的国际标准TD-SCDMA,中国电信采用美国提出的CDMA2000,而中国联通(600050,股吧)采用欧洲提出的WCDMA。纵观全球3G市场,欧洲正全面建设WCDMA,美国、韩国全部是CDMA2000,日本是两种都有,同时启用三个标准的目前就是中国。 通信专家项立刚说,就像拿着美国市场的CDMA2000手机到欧洲用不了,欧洲的用户也无法漫游到美国一样,中国同时建设三张不同标准的3G网络,用户要从一个运营商换到另一个运营商时就必须换手机,因为一种制式的手机无法在另一种制式的网络中使用。 记者从中国移动、中国电信的营业厅了解到,目前接受试商用的TD手机以及将来可以直接升级到CDMA2000的手机,都只能在一种制式下使用。 3G时代,已经拥有七成中国手机用户的中国移动将提供中国本土提出的TD标准,而原先在2G时代已经处于市场主流的诺基亚、三星、摩托罗拉等几家品牌手机厂商在此领域都不具有明显优势。 目前,在全球市场中,三星和诺基亚分别是CDMA2000和WCDMA两大阵营的主力厂商,由于网络建设时间早,两大品牌的3G终端产品都已经相当丰富。而中国移动提供的TD标准试用机则以联想、宇龙、海信等中国本土手机品牌为主,不仅数量有限,品牌影响力也还有一个提升的过程。对于大多数中国移动用户来说,未来在网络与机型之间取舍,着实要费一番思量。 三强鼎立是否有兼容手机的生存空间 事实上,在2G时代,中国市场上出现过一些兼容GSM和CDMA两种制式的双模手机。从技术上看,在3G时代设计生产三种制式之间相互兼容的多模手机也并不是不可能,但这一发展方向至少面临着运营商和专利成本两大障碍。 首先,3G时代的电信服务已经完全脱离了语音服务的框框,3G网络海量的数据交换能力赋予运营商提供个性化服务的巨大业务空间。多样、差异化的服务将成为运营商之间竞争的主要手段。 记者在一家中国电信营业厅看到,针对189号段“天翼”互联网手机,柜台里摆满了各式三星定制手机。工作人员介绍说,这些定制手机支持运营商针对“天翼”品牌的特殊服务,而市面上销售的其他同一制式的手机就会缺少很多个性化服务。 可以想见的是,3G时代的运营商将更多地通过定制手机的方式抢占产业链龙头地位。近期中国移动推出“G3”标识,运作其3G业务,以及中国电信打造“天翼”互联网手机都可以视为运营商掌控手机功能演进主导权的信号。而强调个******务的运营商很难有足够动力去推进跨网兼容的多模手机。 其次,多模手机必然带来高成本。对于一个完整的通信技术而言,每一个绕不过去的专利都是核心专利,任何一个厂家生产不具有核心专利的产品就意味着要付出昂贵的专利授权费。 电信专家李进良指出,在3G技术领域,WCDMA标准的核心专利60%由欧洲的诺基亚和爱立信占有,CDMA2000则是美国的高通公司占了大部分,而TD-SCDMA的核心专利90%都掌握在中国的TD-SCDMA产业联盟手中,其中大唐占了70%以上。中、美、欧三大阵营各自控制一套3G国际标准的核心专利,不管谁来生产多模手机都将承担高昂的专利成本,产品上市后的高售价自然压缩其生存空间。 TD会不会输在终端上? 专家分析认为,中国同时发放三张3G牌照,给中国市场的3G较量造成了更多变数。三大标准到底谁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则要纵观技术、网络、市场等多方因素。对于中国本土的TD标准来说,最明显的不足就是产业链不够成熟,主要体现之一就是终端能力不够强。 项立刚认为,相对而言,中国联通采用的WCDMA和中国电信采用的CDMA2000,在国外市场的终端款式都比较多,也比较成熟,高质量的手机不少。中国移动的TD-SCDMA终端现在面临的压力最大。但是,对于TD来说,并不是没有好手机。   不少专家认为,TD标准不只是一个中国的标准,而是国际电联正式批准的国际三大主流标准之一,标准本身是公开的。现在不但是中国制造商在做,爱立信、诺基亚、西门子、上海贝尔阿尔卡特、摩托罗拉、三星等等国际移动通信著名企业都加入了TD行列,都在和中国公司合资,说明中国巨大的市场地位对全球3G市场已经具有重要影响力,我们应该对TD抱有充分信心。  项立刚认为,未来随着手机生产的大牌企业加入,以及市场淘汰机制的形成,通过优胜劣汰的过程,一定会有高品质的TD手机在市场留下来,但是这需要一定时间来完成这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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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渠道在移动市场营销中将占据重要地位 该如何建立运营渠道

既然已经确认互联网渠道今后在移动的市场营销中将占据很重要的地位,那么现在的问题就是,要建立什么样的互联网渠道、如何培育我们的互联网渠道,和在这个渠道上推广什么样的产品。 第一个,互联网渠道应该是什么样子的,这个目前很难有定论。但是根本上,最后一定是具有大规模用户群的,这个和互联网的规则是一样的。只有高的IP和PV,即高的用户数和访问量,才能有好的影响力和推广效果。目前我们的门户,或是自有业务营销平台,飞信客户端、还有未来的139社区等,都是有这个未来的。 然后,如何推广和培育互联网的渠道呢?现在看来,至少传播、营销、运营、维护、分析这几个方面至少是必须的。 渠道传播,就是引入互联网的传播手段和利用互联网资源或自有资源扩大我们渠道的影响力和覆盖面,让更多的用户知晓了解我们的渠道。一个,和合作伙伴网站进行广告(链接)的置换,或是在市场部统购的网站上发布广告链接,其中像QQ、淘宝、百度、搜狐这些重量级的网站,对渠道的迅速大规模传播的作用是毫无疑问的。一个,是结合目前移动的自有互联网资源推广。比如说自有的门户网站、飞信、手机邮箱等,都可以为渠道的推广提供帮助。或者说,这些也都属于不同类型的互联网渠道,都有着各自的重点用户群……我们可以或者说应该把这些已经很好的、或者说已经投入了很多资源的互联网渠道,整合起来,经常做一些联合的产品/渠道的推广营销,来把他们打造为互联网渠道群,覆盖大多数的互联网用户。还有呢,就是在一些博客论坛上以曝光等吸引眼球的软性方式来进行推广,眼球经济嘛,自是如此。 营销推广,就是要制造热点,吸引用户在知道了渠道的存在后,来访问我们的渠道,或是来尝试渠道上推广的产品。具体的,按照互联网的规则,热点营销——即突发时间的营销活动和日常节日的有营销活动是必须的——提供和主题相关的业务的营销活动,提供奖品等。一个,是进行的地市的营销。地市把优秀的个性化的业务、产品放在我们的互联网渠道上来,一个解决了地市资源不足难以大规模推广的难题,对于渠道,各地市移动的号召力和个性化的营销活动,必能吸引更多的客户来访问我们的渠道。另一个,就是结合移动自己的渠道优势,进行无线营销。比如短信自带营销广告追尾、对忠实客户进行短信精确营销、地市下发营销活动的彩信周刊、利用WAP PUSH等,都是很好的方法。当然,在渠道上进行产品业务推广时,不能仅靠一个渠道,要进行整合营销,就是在我们的众多互联网渠道上一起推广,这样才可以使受众大大加多,而提高成功率。 渠道运营,这个是一个渠道能否长时间的维持庞大用户群的关键。怎么运营呢?首先要保持热度,建立更新机制。就是说渠道所呈现的产品或业务,要能不断的更新或不断的进行包装,制作不同类型的专题,挖掘他们在不同情形下的所能提供的服务。然后是要维持用户的粘性,还要让渠道具有和用户互动的能力——这在互联网上和容易实现,也是渠道必不可少的功能——允许用户评论、反馈、推荐,提供相应产品的调查问卷,或是允许用户自我制作内容在渠道上分享(UGC),提供用户空间以管理其业务(订购关系),针对用户喜好进行推荐,提供积分机制……这部分的工作无穷无尽。总之,就是希望如果渠道能提供个性化的交互的能力,是最好的。 当然,决定性的部分,是给用户以适合互联网用户群的优质的用户体验,无论是渠道还是产品或业务。渠道登录流程的优化,渠道内容展现的优化(像提供业务的分频道分类展示),渠道上的业务其订购流程的优化,和第三方如有接口还有接口的优化,渠道产品的质量的监控、渠道自身搜索能力的优化(包括提供热门关键字),还有渠道是否有帮助中心和在线客服等等……按互联网规则,用户怎么想我们怎么做,用户体验和用户习惯是第一位的。 渠道维护,这也是重要的工作。因为本来移动在互联网上硬件部分就相对电信劣势——互联互通一直是绝望的问题。我们的大部分互联网用户分布在电信、网通的网络侧,要他们来访问移动的互联网渠道,速度慢就是严重的瓶颈。所以,进行网络速度的提高(进行专线建设)、增加系统容量、进行渠道的系统结构优化,对业务提供客服/投诉处理等等事情,任重道远。 渠道分析,毕竟移动的互联网渠道的产生和运用在目前来说并不成熟,所以对所有的渠道访问、传播、营销、运营、维护进行统一的收集、分析、反馈和总结是必须的。积累,也只有积累,才能使我们的互联网渠道的建设工作,越做越好。 最后,移动的互联网渠道上到底应该推什么产品,才能发挥互联网渠道的优势,才能补贴互联网渠道的建设维护费用,或是为移动提供盈利,创造新的蓝海?这个目前来讲,也是很为难的一个问题。 我是这样想的:一个,我们的话音服务的推广,随着话音收费的降低和竞争的加剧,随着低付费用户的增长(如农民的市场),可能ARPU值的降低是个趋势。而且,我们的单个营业厅,特别在城市里,现在访问的人流一般很难增加,或是还会减少。这样,我们的实体渠道的盈利,逐渐和渠道本身的维护费用比,可能越来越不占优势。那么,话音品牌的推广,更多的分流到我们的互联网渠道,让移动互联网渠道来吸引用户、留住用户、降低我们的营销成本,可能是个好的主意——互联网的普及,也已经是趋势啦。 一个,我们的数据业务的推广,目前是没有找到好的推广办法的的。例如139邮箱呀、飞信呀,之前地市公司利用营业厅、进行大规模广告宣传、或是赠送话费让用户开通……但是效果比较差,即便是赠送话费,都找不到合适的人送——只好群发短信等方法大规模撒网,而且经常只能换回一次的使用;而这些业务,还是我们认为很好的数据业务。但是,数据业务用户和互联网用户息息相关,包括很多业务也是互联网业务在手机上的版本或增加了手机侧的访问、使用、提醒等。所以,依托互联网,进行移动数据业务的推广,应该是事半功倍的。比如说,飞信的推广方法中一个比较有效的是用网吧渠道来冲指标——用户来网吧上网,网吧说服用户开通飞信(如赠送一小时上网时间),然后网吧获得5元酬金……但是如果我们是用互联网渠道来进行这个推广,可能就更简单,还会少些成本。 还有,对于互联网业务的手机侧的增值服务,用互联网渠道来营销推广,应该也是水到渠成的。但是,移动目前好象还没有什么互联网侧的业务——其实这部分的业务和产品,既然移动都已经迈入互联网,就该研发一些。其实,我感觉重复不一定就不行,如果把有前景的互联网服务,我们也拿过来提供,然后增加无线侧的功能复制,那我们就能提供无缝的此类服务(无线+有线),其实也就是带给了用户更好的体验,那么也会抢到很好的市场的哈。 最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让我们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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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广告大盘点:现实派+震撼派,谁能吸引你眼球?

促销卖楼便是当下房市广告的重中之重,而现在地产广告界的唯一诉求点就是“价格”。但是如何能把这样一句大白话说得更好听、更漂亮,这便是当下最热闹的价格广告大战。 《羊城晚报》就表示,地产广告想要避免同质化,在同一批广告中脱颖而出,而达到吸引买家的效果,的确需要多广告人费尽心思,各显神通。 于是人们终于可以看到,原来价格文章也可以这样地丰富,这样地五花八门。真可谓是一场登峰造极的“价格”大战。 “抢”眼球:要求发布在最醒目的地方 现象一:低首付,将首付数字放在最显眼的位置,甚至广告上只有一个数字,这成为当下房市广告的最流行。 现象二:将首付、月供数字以及可购买的户型大小一目了然放在广告的最显眼处,提醒买家“租房不如买房”,尽快入市。 专业人语:这种广告的好处是直白。诉求点直接。在当下的价格文章中占到主流的地位。只是值得注意的是:假如用得过滥,又不是足够有着数的话,买家也会很快对这种广告失去冲动和兴趣。 现实派:做特价表、只关注目标客户 现象一:将一溜的价格表、促销表做成广告,各项要素清晰明了。有些楼盘干脆将销控表做成广告,上面划了一条条的“红叉叉”,原价与优惠价形成强烈对比。 现象二:广告只做给目标客户看,针对性很强。比如有广告便写“欢迎公务员团购优惠”,目标客户指向理财预期最为稳定的公务员群体。 专业人语:现实派做法对目标客户有效。假如是关注该楼盘的买家,则会非常仔细研究广告内文和促销表价格,以决定入市与否。而就目前而言,购房人群确实越来越狭窄。合富的研究报告认为,目前入市欲望最强烈的群体为教师、公务员、事业单位等理财预期最为稳定、收入最有保障的群体。正是如此,广告针对这部分人说话也是有的放矢。 震撼派:回到2000年,15年一遇 现象一:“回到2000年价格”——雅居乐凯茵新城就直接打出这样的广告语,以“成本价”提出了一个确实足够震撼的价格话题,“2000年的价格,足够见底了吧!” 现象二:“15年一遇”重大购房优惠、“终极优惠”、“8级风暴”……这些夸张的字眼,时不时出现在我们的视野中,确实足够震撼人心,有价格战一触即发的味道。专业人语:广告便是夸张的代名词,在价格文章做到没办法做的地步时,怎么说话能吓到人就尽管来吧。在震撼派的足够夸张的广告话语中,折射出发展商极为急切的降价心理。而说到底,不管你是“黑猫白猫”,能抓到客户心理的便是“好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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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网络视频硕果仅存,危中有机市场商机隐约可见

作为互联网数字娱乐的晴雨表之一,视频网站一向都身处风口浪尖。2008年对于网络视频行业来说,无疑更是充满挑战的一年——视频网站在这一年中经历了视频牌照审批、奥运直播、营销模式创新等多方面的考验。随着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所带来的席卷全球的金融风暴向互联网行业的蔓延,视频网站由于带宽、版权等问题影响,被业内看作艰难度日的排头兵。但依然坚挺的网络广告,似乎又为那些早已摆脱成本压力的P2P视频网站,积蓄着丝丝暖意。 近日,尼尔森在中国的合资公司CR-Nielsen(ChinaRank合作伙伴)对外发布了9月以来优酷、土豆、酷6三大UGC视频类站点的流量变化趋势,在统计周期内总访问次数都出现下降趋势。的确,为求得长期、健康的发展,UGC视频网站流量越高,成本越高,早已步入高处不胜寒的尴尬境地,因而纷纷向P2P视频技术转型,以求低成本存活。 在寻求生存大计的过程中,依靠广告收入几乎是所有网络视频公司的主要商业模式,但目前的广告收益似乎也不可避免地感受着2008金融危机带来的阵阵寒意。近日,巴克莱银行调低了对未来两年美国广告支出的预期:2009年为负增长10%,2010年的增幅仅为1%。每个传统传媒平台都遭受着金融风暴的冲击,其中,报纸首当其冲,广告支出下降17%,电视、杂志和电台紧随其后,下降幅度分别达到15.5%、15%和13%。 但《商业周刊》网站近日撰文称,2009年,网络广告业看上去反倒独善其身,顽强经受着金融风暴的冲击。PermissionTV上周公布的针对400位资深营销决策者的调查证实了同一个看法,即数字营销(digitalmarketing)在所有重要商业媒体中受预算削减冲击最小。在这次金融海啸中,广告业唯一的亮点便是网络广告,尽管分析师经过一系列修正,但明年的网络广告支出仍有望比2008年增长6%至10%。 面对寒冬,广告业彻底变革的征兆便是网络广告持续稳定的增长。作为网络广告中的新生力量,视频广告正成为越来越多广告主从传统媒体转向网络媒体的首选。由NBC环球与新闻集团合资成立的视频网站Hulu推出一周年以来,一直以精品电视节目初获成功,该公司高管还奉行一个理念:即“少即是多”,将广告维持在一定数量上,以保持其对广告主的吸引力。其CEO詹森基拉(JasonKilar)日前在接受采访时透露,Hulu将通过与当地伙伴合作的方式进军国际市场,推出海外版服务,市场商机隐约可见。 2008年第三季度中国网络视频市场快速发展 奥运营销进一步增加了视频广告投放价值的认可度,视频厂商纷纷加大网络视频广告销售力度,中国网络视频市场广告价值逐渐被广告主所关注,网络视频广告正在带来更多的利润,未来将有更多广告主选择形式多样的网络视频广告进行品牌推广。 2008年第3季度中国网络视频市场总体用户规模达到1.91亿人 易观国际(AnalysysInternational)近期发布《2008年第3季度中国网络视频市场季度监测》数据显示,本季度中国网络视频市场总体用户规模达到1.91亿人,其中视频分享市场用户规模为1.48亿人,P2P直播市场用户规模0.91亿人。 2008年第3季度中国网络视频市场收入为1.3亿,UUSEE、PPLIVE、ppstream占据市场 易观国际(AnalysysInternational)近期发布《2008年第3季度中国网络视频市场季度监测》数据显示,2008年第3季度中国网络视频市场收入为1.3亿元人名币,较上季度环比增长32.8%。 四方力量角逐网络视频谁能过冬 2000年开始,中国网络视频行业进入萌芽期。此后经过初创期、成长期,最终在2008年奥运会的推动下步入成熟期。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联合万瑞数据调查发现,奥运期间,有11%的被访者在回答偏好的互联网奥运资讯形式时,只选择了视频,这一群体接近2300万。 高清客户端点播模式成新宠网络视频开始更朝换代 视频分享网站曾被认为是互联网的一次新革命,尤其是YOUTUBE被谷歌收购后,国内视频分享网站如同超女超男明星般光环四射。几年过去了,我们看到大家还摸索出路。 网络视频广告震撼新兴市场新贵引领广告市场新变革广告活动营销经历了杂志活动营销、电视活动营销时代。网络视频广告整合影音声光、互动即时的强大威力,仿佛是个“新怪兽”,正震撼着整个新兴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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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广告代理案引起争议

倍受关注的浙江奥康公司与央视广告代理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日前终于有了结果。浙江省永嘉县法院一审判决央视广告代理公司败诉,责令其赔偿浙江奥康公司违约金314.76万元。此判决结果一出,即引起一片争议。央视有关负责人表示对判决不能理解,因为央视已提供了有效的证明但法院未予采纳;央视代理公司代理律师则认为,此判决有一定的地方保护主义色彩,法院没有客观考虑双方产生争议的实际原因,完全偏向浙江奥康公司一方。 央视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新闻媒体是行使舆论监督的社会公器,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尤其是中央电视台这种国家级的宣传媒体,有着特殊的政治使命和社会责任,时刻关注时事变化并及时进行报导宣传。因此,央视的节目和广告播出出现变化当属正常,任何广告公司所代理的广告都要遵循上述原则。据了解,浙江奥康公司委托代理公司在央视发布广告并于2007年5月30日签署合同,鉴于中央电视台的特殊性,双方无法在签约当时确定2008年度合作项目的具体播出情况及播出条件,即该广告项目是否还继续播出?在哪个频道播出?以及在何时播出?播出费用如何?为此,在合同签署前,代理公司就2008年可能发生的变化和调整向奥康公司做了客观说明,而双方通过充分交流达成共识并在合同第八条就广告具体播出安排明确约定:「如因重大节日、活动及央视频道、节目调整原因,本合同广告发布的播出频道、时间以央视实际播出频道、时间为准。」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具体时间显然只是初步的约定时间,真正的播出时间当以合同第八条的约定为准。央视广告代理公司律师认为,浙江省永嘉县法院认为该条款「只是针对特殊情形处理的约定」,显然是对上述条款的错误理解,也没有顾及新闻媒体的特殊性。事实上,2008年年初,中国南方发生严重的冰雪灾害,加上春节联欢晚会、「两会」召开以及第十三届青年歌手大奖赛等重大事件,央视节目调整频繁,浙江奥康公司的广告发布当属依约履行。 判决下达后,媒体曾在第一时间致电该案主审法官李晓光,请他对该案上述判决发表看法,但他以当事人尚未接到判决书为由拒绝回答。据记者了解,央视广告代理公司已向温州市中级法院上诉,二审开庭日期尚未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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